我市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优化金融环境
今年3月以来,我市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部署开展了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风险底数。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地调研,了解分析不良贷款形成原因和化解风险的重点难点。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梳理不良贷款5项清单,移交相关部门分类处置。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公检法司和发改、财政、人社、金融等部门为成员的市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化解银行不良贷款工作,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三是强化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加快处置涉金融案件、督促欠款公职人员履行还款义务、依法实施“临控”等措施,推动工作有力开展。
四是建立督查机制。实行工作周报告制度,加大督办力度,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06人次,执结涉金融案件162件,执行到位2057.3万元;公安机关查处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案件2起、骗取贷款案件1起,对137人实施“临控”;公职人员偿还逾期贷款及信用卡欠款663.47万元。全市化解银行不良贷款3.37亿元,贷款不良率比年初下降0.8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