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六项机制力促城乡环境卫生
综合整治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XX县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探索建立“职责明确、覆盖全面、运营规范、保障有力、监管高效”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构建完善的县、乡镇(社管委)、村(居)、组四级联动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管理网络,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由突击性整治向经常性治理转变、由政府主体向群众主体转变、由常规宣传引导向日常行为规范教育转变、由临时治理队伍向专兼结合治理队伍转变,有效解决城乡重点部位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努力形成整洁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一是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将城乡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的行政和事业经费及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完善财政预算与城乡建设发展同步增长的经费保障机制。人口2万人以上乡镇每年补助经费30万元,2万人以下乡镇及生态工业园区每年补助经费20万元。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县级补助+乡镇统筹+群众自筹”经费筹集机制,积极引导村组以“一事一议”方式筹集资金,形成县、乡(镇)、村、农户四级分级负担、协同联动的环境卫生整治资金保障体系。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执法部门向辖区内产生垃圾较多、污染较大的专业市场、砂石厂和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收取环境保洁费用,专门用于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积极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城乡可供经营的环卫、环保项目逐步推向市场,通过有偿服务、以资代劳、委托统包、物业管理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供给。严格落实城乡每周五下午卫生大扫除制度,统一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乡镇村组农户开展以清扫道路、清理积存垃圾、清除卫生死角等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清扫保洁活动。
二是建立规范化保洁管理机制。积极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环境卫生保洁监督管理机制,县执法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保洁日常监督管理,县房管局负责小区物业公司卫生保洁监督管理,社区管委会通过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强辖区各居民小区卫生保洁监管,县住建局负责城区施工工地和堆料场地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洪水镇负责城中村环境卫生保洁监督管理,确保城区环境卫生保洁监管无死角、无盲区。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城区道路保洁分片负责制度,及时确定新建道路保洁责任单位,全面落实冬春季“一扫两保洁”和夏秋季“一扫三保洁”的全天候保洁制度,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实效。推行农户保洁自治模式,以自然村、居民点为单位,实行房前屋后“三包”责任制、公共场所和道路分段分片承包制,设立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点,在村委会监督下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推行义务轮值模式,实行以户为单位的轮流值日模式,安排农户轮流打扫村内道路及公共场所卫生,在村干部和村保洁员监督下做好保洁工作。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整合环境卫生治理项目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组建乡(镇)村保洁队伍,集镇配备10-20名保洁员,各村原则上每300人选配1名保洁员,专门负责集镇、村组主干道、文化广场、集贸市场、绿地树池等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落实园区环境卫生责任制,明确划分企业、商业店铺保洁区域,健全完善公共区域、生活区、生产区等区域环境卫生分类保洁制度,强化园区主管部门监管职能,全面改善园区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处理”的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各村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垃圾收集点或中转站,每个村民小组配置1个垃圾斗,各乡镇配备1辆垃圾清运车,在县级现有1处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新建1处生活垃圾填埋场。各户生活垃圾由农户初步分类、公共区域垃圾由村保洁员分类后,及时清运到就近垃圾收集点,乡镇派垃圾车定期将各村生活垃圾运送到县级填埋场处理。制定城乡保洁规划,健全保洁人员绩效考核、环卫设施使用管理、垃圾收集台账管理、保洁检查登记等制度,严格保洁经费管理,做到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县级补助资金分批拨付乡镇,由乡镇统筹统一管理发放,村级自筹经费由村委会管理使用,确保环境卫生保洁持续有效运行。
三是建立系统化综合治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完善农膜分片回收、财政资金补助、土地流转保证金等制度,建立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示范点,加强农膜生产企业和市场监管,全面清理残留于农田、水源、路旁、建筑物附近的废旧农膜,切实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坚持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理念,以粪污无害化处置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严格落实养殖用地审批和环境评价制度,全面执行财政补贴资金建设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必须配备粪污处理设施相关规定,大力推行以种植业、养殖业、菌业为循环链条的“三元双向”循环模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清洁化生产、循环化利用,力争“十三五”末,全县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有效治理率达到90%以上;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依法实施、长效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行河长制,健全前置约束、巡查检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机制,落实乡镇、村组在水域河道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改善河库水质和水环境,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交通部门牵头、乡镇主动担责、全民动员参与”原则,建立部门、乡镇、村组联动机制、定期巡查机制、公路沿线建筑物管控联动机制,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深入推进公路沿线净化、绿化、美化,确保公路路域环境畅洁舒适。
四是建立协同化监督检查机制。对城乡日常环境卫生情况和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天候监督,县执法局负责城区环境卫生日常监督检查,乡镇指定专人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村组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和村保洁人员分片分段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检查,每周汇总通报一次本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坚持“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原则,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公安交警、城管、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日常执法,逢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发挥环境综合整治热线电话、投诉信箱、网民留言板作用,根据群众的投诉线索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
五是建立常态化教育引导机制。以宣传教育造氛围,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宣传“五进”活动,借助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载体,常年播放、刊登张贴环保公益广告、文明行为标语等,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引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检查评比树新风,组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社区”“清洁村组”“文明家庭”网络投票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和宣传报道。《新民乐》报、民乐电视台开设红黑榜,定期对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先进村社和后进村社予以公示。成立村级环境卫生治理理事会,设立“环境卫生评比公示栏”,定期对农户庭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以教化劝导除陋习,组建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义务教化劝导队等队伍,深入开展教化劝导行动,引导群众养成人人爱清洁、户户讲卫生的良好生产生活习惯。
六是建立科学化考核评比机制。县委农办和县住建局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各乡镇负责对辖区村委会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县级各部门、单位负责对其下属单位进行日常督查考核。乡镇考核设置“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硬件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市场秩序治理、交通秩序治理、建筑秩序治理、工作效果”6个项目,县级各部门、单位考核设置“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办公区域卫生、责任区域卫生、联系乡镇卫生”5个项目,各村、社区考核设置“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制度建设、硬件设施建设、环境卫生治理、工作效果”6个项目,开展务实有效的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按照考核结果兑现补助资金。对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整治任务,影响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