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市宿豫区坚持干部任前必“考”、任前必“评”、任前必“访”举措,不断强化干部政治体检,切实把准把牢干部政治“首关”。
政治测试任前必“考”。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以及个人入党经历、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按照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等4种类型分别出题,编制政治测试题库。每次干部调整时,随机从题库中抽题,组织拟提拔重用对象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进行闭卷考试。根据考试得分情况,对80分以上的,予以通过;60—80分之间的,适时提醒;60分以下的,取消干部任用资格,并视情予以组织处理。
政治素质任前必“评”。出台《乡科级领导干部政治体检暂行办法》,明确通过“干群测评”和“部门联评”方式研判干部政治素质情况。修订完善《政治素质专项测评调查表》,在设置综合评价正向指标的基础上,梳理列举12项反向指标对干部政治素质“负面信息”进行采集,同时增设“需向组织反映的其他问题”开放性指标,释放干部政治素质评价“空间”。干部任职调整考察和公示期间,两次征求纪委、巡察、公安、政法、信访、法院、检察院、卫计、信用等单位意见,防止干部政治“失范”有而未察。
政治表现任前必“访”。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支部考察”机制,明确在干部考察过程中,须到干部所在党支部与不少于5名党员深入访谈,其中支部书记必谈,并通过调阅会议记录、查阅台账资料、审阅党员系统等方式重点了解掌握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和政治表现情况。深入走访干部家属、单位同事、服务对象、邻居好友、小区物业等,从“工作圈”“朋友圈”“生活圈”等多维度了解掌握干部“8小时内外”政治表现情况,相互印证。今年以来,16名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干群认可的干部得到进一步使用,1名干部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被取消任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