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打出三套“组合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时间:2024-10-14 15:31 作者:信息简报写作网 字数: 字

民乐县打出三套“组合拳”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近日,民乐县出台《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打出三套“组合拳”,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打出软硬件建设“组合拳”,优化城乡统筹发展环境。一是统筹配套县城、集镇、生态工业园区道路、供电、供水、供气、绿化、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幼儿园、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综合承载力。二是统筹规划县城北区、西区、老城区和火车站片区产业布局,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旅游文化、仓储物流等多种产业;积极培育大蒜之乡、马铃薯之乡、板蓝根之乡、高原夏菜之乡等特色乡镇,推动产城融合发展。三是大力实施“千村美丽、万村整洁”工程,加快完善集镇和农村供热、排污、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条件撤乡建镇。四是深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城镇准入条件,并保留进城入园农民原有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财产分配权。五是保障农民进城入园后,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教育、文化、医疗、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

——打出优惠政策“组合拳”,鼓励吸引农民进城入园购房。一是对在生态工业园区购房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万元;在县城购房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5万元。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管控,坚决打击哄抬房价、捆绑销售等行为,切实减轻农民购房成本。三是开展农业银行“农民安家贷”业务,农民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降至20%,并根据缴纳首付款比例适度下浮贷款利率,同时可自主选择按月、季、半年或按年还款。四是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县内有稳定收入,符合年龄条件(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的农民和农民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公积金,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同时,全面落实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和异地贷款政策。五是对农村群众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个人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分别减按1.5%-2%的税率征收契税,并对销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

——打出创业就业“组合拳”,保障进城入园农民后续发展。一是支持农民发展乡村旅游,对建设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景观区,创建省、市级专业旅游村、示范村和旅游名镇、名村,以及通过省、市验收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分别给予资金补助。二是对个人或企业连片购买、租赁库存商业用房和临街旧房按照城市规划改建便民市场、专业市场、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的,根据建设面积和吸纳就业人数,连续三年每年补助3-10万元;改建50平方米以上公厕,连续两年每年补助1万元;并对进入专业市场、便民市场月销售额不足3万元的经营户免征1年增值税。三是对进入六坝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租赁设施农业大棚发展生产、流转土地发展规模经营的农民给予扶持和优惠,帮助农民增收。四是支持农民发展现代服务业,对新建4000吨以上农畜产品冷藏库,每座补助10万元;对购置冷藏运输车辆的,按购置款25%给予补助;对农产品网上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按销售额5‰奖励。五是支持农民创业就业,生态工业园区优先为进城入园购房定居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工商质监、税务、环保等部门优先为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农民办理注册登记或审批备案手续;人社部门优先提供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服务,并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六是农民采取自办或联营等形式注册成立的小微企业,享受初创型小微企业“五免一补”政策;成立1年以上、吸纳就业20人以上,且已有纳税记录的成长型小微企业,享受“五奖两补”优惠政策。同时对小微企业升规、企业上市开展股权融资、获得国家省级质量奖、成功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改造扩建技术研发中心等给予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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