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八项举措全力推进河长制责任落实
一是加快完成县级机构组建。县区河长制办公室设置由县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研究确定,争取近期完成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工作机构组建,落实专职人员、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二是健全完善县级工作制度。积极建立符合县区实际的配套制度,并抓好已出台制度的组织实施,确保制度执行不走样、不流于形式。三是编制完成“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立足实际合理确定治理保护目标与任务,对河湖存在突出问题,找准原因,从治理和管控两方面入手,提出治理保护对策与措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一河一策”精准到位。四是建立完善“一河一档”台账。在摸清河湖底数基础上,全面掌握各级河流基本信息,建立河湖水资源、水域岸线、水环境、水生态状况动态台账,构建河湖管护目标责任台账及动态绩效台账,形成河湖动态监控与考核体系,为实现河湖数字化、动态化监管和考核,提供数据信息支撑。五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抓紧在相应河段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开展河长巡河工作,有序推进河湖确权划界、采砂规划、水域岸线规划等工作,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六是做好典型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全面开展河长制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七是持续深化专项行动。针对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再动员、再部署,尤其针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综合执法行动,依法制止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八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强化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体系,为河长制工作验收打好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