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安全优先、底线管控。以自治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为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治理导向相结合,坚持市域国土空间安全底线,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先布局关系区域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国土空间,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坚持全域统筹、用途管制。统筹考虑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可持续发展对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抓好土地保护、开发和整治,促进形成科学适度有序的国土空间布局体系。加强全域全类型用途管制,提升空间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是坚持节约集约、绿色发展。将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约束规范各类土地利用行为,确保人均城乡用地和万元生产总值地耗稳步下降,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引导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发展阶段,完善人地挂钩机制,协调优化各类用地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设施通达程度均衡化,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基本均衡。
五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自然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根据XX市自然资源禀赋、人文特色和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体现XX特色,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规划韧性,针对不同用途土地制定不同的管控措施,对暂未确定开发利用方向的地区允许规划“留白”。
六是坚持“开门编规划”。做好规划编制宣传和引导,借助多种媒介平台和社会调查工具,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全程参与规划编制工作,切实提升规划决策的开放性、包容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