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贫困人口应保尽保,XX市成立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兜底工作举措,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切实织密兜牢脱贫攻坚安全网。
一是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查损补失”。启动物价联动机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启动“救急难”工作程序,通过“先行救助、后续完善手续”“一事一议”方式,对因病、因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给予低保提档。实施“一老一小”关爱帮扶行动,对特困人员、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形式,掌握生活及防护用品需求情况,并及时调配。
二是对民政系统兜底保障政策实施情况“查漏补缺”。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及时救助未脱贫、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坚持“保人”与“保户”相结合。合理确定低保保障类别和人口,提高建档立卡对象中的重点保障对象和基本保障对象覆盖面。启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困难类型,通过一事一议、先行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实施救助。建立动态救助机制,加强跟踪监测,优化救助政策,对存在风险的及时发现预警、及时排查核实。实行低保渐退机制,严格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对宣布脱贫的困难对象给予12-18个月以内的低保渐退期。建立建档立卡未脱贫对象家庭情况监测台账。
三是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情况“查短补齐”。严格落实“单人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全面落实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做到应养尽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做到及时纳入、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全面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做到应帮尽帮。
四是对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执行情况“查弱补强”。严格明确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涵盖范围。强化社会救助对象审批权限下放监管工作。加强全市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考评,保障服务能力,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将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相结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