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高台县按照“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要求,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切实改善贫困群众生活和生产条件、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抓搬迁。紧紧围绕“群众自愿、积极稳妥”的基本原则,组织镇村和联村单位干部深入村社农户,广泛宣传、全面排查,对所有搬迁户信息进行严格比对,确保调查规范全面、对象视别精准。经农户自愿申请、村镇层层把关,县上分组入户摸排调查,逐户核实农户基本情况,全县共确定“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2067户6234人,其中2016年搬迁213户730人;2017年计划搬迁539户1866人。两年合计搬迁752户2596人,分别占计划总任务的36.38%、41.64%。
二是规范项目建设促搬迁。将易地搬迁与城镇化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以推进散居农民向中心行政村、集镇、县城集中居住为重点,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规范项目建设和管理,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度。项目实施方式上,采用政府采购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通过“以购代建”方式实施。确定高台县振兴城市发展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十三五”期间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承接主体,县政府与其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服务内容包括县城安置住房、各镇集镇安置住房、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项目资金争取上,积极衔接争取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全县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下达投资4215.0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584万元,省级专项建设基金365 万元,地方政府债券711.02 万元,贴息贷款2555 万元。至目前,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省级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共计1660.02 万元已全部到位,长期贴息贷款各项手续已办理完毕,省国开行将按照工程进度和资金需求逐步予以拨付。安置房购置上,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要求控制住房建设标准,坚决杜绝变相扩大住房面积、提高建设标准和过度装修,确保不出现因搬迁致贫返贫现象。止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3782万元,集镇和中心村分散购置的37套房屋已全部建成,近期正在装修入住;县城山水丽城小区订购的176套安置房,已建成126套,剩余50套正在建设,目前房屋分配安置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三是谋划后续发展稳搬迁。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采取“扶贫”与“扶智”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帮扶措施,更加注重增加搬迁户的家庭收入,做到搬迁安置工作与谋划后续发展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切实为搬迁群众脱贫致富打牢基础。与落实惠民政策相结合实施政策扶贫,积极争取农村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等各方面的惠民政策,保障建档立卡户基本生活条件。与提升劳动者素质相结合实施就业扶贫,先后组织251名搬迁对象参加了“进城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陇原巧手—妇女手工技能培训”“一村一店、微动全城”和农业生产技术培训等各类培训教育,止目前,已有36人实现了稳定就业。与培育产业相结合实施产业扶贫,依托正在建设的5万亩绿色蔬菜产业园,组织搬迁农户发展劳务经济,为群众搬迁进城后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计划利用三年时间累计投入资金2000万元,在绿色蔬菜产业园区扶持新建日光温室2000座,钢架大棚2000座,种植高原夏菜20000亩,力争使进城入园长期从事劳务输出的易地搬迁贫困人口达到2000人以上,年人均劳务工资收入到达1.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