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项措施深化基层卫生改革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基层卫生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服务,着力提升全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一是完善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乡村医生服务职责、规范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完善乡村医生养老退出政策、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加强措施。市、县区、乡镇、社区和村医疗卫生设施全部新建或改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分别达100%、100%和95%。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落实乡村医生养老补助政策,全市943 名在岗乡村医生全部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315名离岗乡村医生全部按月领取了养老补助,解除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二是健全乡村卫生运行机制。出台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落实了编制核定、岗位设置、人员竞聘、药品零差率销售、分级诊疗、绩效考核、绩效工资等改革任务。村卫生室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乡村医生一般诊疗费补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等多渠道补偿政策有效落实,基层卫生运行活力和服务效率明显提升。
三是规范乡村医疗一体化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将全市84个乡镇卫生院和847个村卫生室全部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实行行政、业务、财务、药品、人员、绩效考核的“六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不再是独立法人,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运行。乡村医生身份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职工,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由乡镇卫生院根据业绩考核情况核发工资,逐步实现“做活乡级、做实村级、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整体发展”的目标。
四是强化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采取人才引进、招录招聘、定向培养、选送进修、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改善基层卫生队伍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目前全市乡镇卫生院大专以上、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人员均达到95%以上。实施乡村医生每周1天或每月5天到乡镇卫生院进修制度,通过带教、例会等形式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完成乡村医生5年轮休计划,村医参加为期6个月的全省乡村医生脱产进修班。通过培训,强化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使其掌握基本的中西医适宜技术,提高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诊断、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